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奥 特维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奥特维签订承销及保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2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 年度,奥特维在持续督导期间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0 年度,奥特维在持续督导期间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4 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事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与奥特维保持密切的日常 沟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5 场检查等方式持续关注奥特维生产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经营、信息披露情况,对奥特维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0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奥特维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奥特维依照相关规定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奥特维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奥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特维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督促奥特维严格执行信息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奥特维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奥特维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0 年度,奥特维及其实际控制人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奥特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14 2020 年度,奥特维未发生相关情况。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15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要求。2020 年度,奥特维不存在需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 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点风险事项 奥特维面临的重点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与研发能力持续发展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服务于晶体硅光伏行业、锂动力电池行业的特定工艺,公司 下游行业技术迭代迅速。公司需投入大量资源对下游行业的工艺和市场进行研究,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发与技术储备。若研发布局与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匹配,可 能出现浪费研发资源,错失发展机会,甚至丧失细分市场优势市场地位等不利情 形,从而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核心人员流失以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企业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公司将 面临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系由公司研发团队自主 研发形成,其中核心技术人才对公司研发起到重要作用。尽管公司建立了研发人 员的激励制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不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尽管公司采取 了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加大技术投入等措施对技术予以保密。但上述措施并不 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如果出现技术外泄的情况,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若出现公司核心人员流失或重大技术失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收入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来自光伏行业和锂动力电池行业,其中以光伏行 业为主。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光伏产业链的硅片、组件生产环节,该等细分市 场的集中度较高。根据 CPIA 统计,2020 年前五大组件企业组件产量占总体产 量的比例为 55.10%,相应地,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 的销售收入为 68,944.0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0.28%。 若公司主要 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 利影响且无法迅速开发新的大型客户,短期内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 影响。 2、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使用的原材料种类众多,部分原材料的定制化程度较高,部分核心元器 件如 PLC、机器人、伺服电机等大多采用国际知名厂商生产的产品。如果公司 不能较好地统筹原材料采购和使用,则可能出现因缺乏某些原材料导致生产计划 延期、某类原材料采购过多导致闲置、贬值等不利情形,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效 率、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3、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37,430.6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2.56%;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未来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对应 收账款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 8,658.42 万元。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 收甚至不能回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季度间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下游光伏行业集中度较高,且该等行业客户为产能投资而采购公司 设备存在非均匀、非连续等特征,导致公司各季度间的订单存在较大波动,此外, 受产品生产周期、下游行业经营环境、客户经营状况、产品成熟度等因素影响, 公司订单的生产、验收周期也存在一定的波动,从而使得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 存在较大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的期间费用支出有较强刚性,季度间波动相对较 小。因此,公司各季度间的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波动。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为 128,168.02 万元。其中,发出商品 99,413.27 万元,占报告期存货比例为 77.56%,主要是公司销售的设备类产品自发出至客 户验收存在较长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周期所致。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 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其 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 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6、人力资源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公司研发人员、生产经营所需员工数量较大,随着经济发展以及通货膨胀等 因素,人力成本呈逐步上升态势。若人均产出不能覆盖人力成本上升,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产业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光伏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锂动力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均属于战略新兴 产业,其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该等政策支持对激发需求发挥 了重大作用。随着行业规模扩大以及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加快,国家对该等行业 的扶持政策呈现减弱趋势。如我国或其他主要光伏应用国家对光伏行业、新能源 汽车行业的政策有进一步不利变化,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 影响。 2、下游行业技术发展停滞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光伏设备的主要下游——光伏组件、硅片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 结构性产能过剩,主要是低效产能过剩,从而导致该等行业产能利用率较低。如 光伏行业技术发展停滞,从中短期看,技术进步引致的新需求、存量产能升级换 代需求等下降,从中长期看,可能影响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导致其丧失竞争 优势,影响其发展空间,则当前光伏组件、硅片的产能已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 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未来市场空间、订单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和增速紧密相关,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本 公司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核心产 品等产品的需求造成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既有产品出口业务,也有原材料、零部件进口业务,该等业务的计价和 结算以美元为主。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因素众多,其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未来,如果汇率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43,873,113.08 754,202,135.49 5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357,544.79 73,429,945.39 11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36,610,566.01 69,297,738.12 97.1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194,250.36 22,532,671.37 579.88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比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89,597,745.16 450,885,365.59 141.66 总资产 2,979,659,240.39 1,379,923,830.60 115.9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6 0.99 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6 0.99 7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55 0.94 64.8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3 17.78 增加 1.2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6.74 16.78 减少 0.04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10 6.88 减少 0.78 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说明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1.67%,主要系公司产品技术优势进 一步体现,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从而使公司销售收入稳定增长。 2、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分别增长 111.57%、97.14%,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 3、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79.88%,主要 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以及预收账款增长所致。 4、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 2019 年末增长 141.66%,总资 产较 2019 年末增长 115.93%,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股本及资本公积增加,并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5、2020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77.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64.89%,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 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情况 1、技术优势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研发 投入和技术创新,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研发团队,已积累了丰富的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研发人员 263 人,占员工总 数的比例为 18.55%。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已取得知识产权 819 项,其中 专利 666 项(发明专利 5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12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软 件著作 61 项、软件产品 50 项、商标 42 项。 公司具有快速迭代现有产品、前瞻性布局新产品的技术能力。公司坚持“高 产能、高精度、高兼容性、高稳定性”的研发理念,以深厚的技术积累为基础, 针对客户的现时和潜在需求,及时响应,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从而实现了技 术的快速迭代和前瞻性布局。一是针对现有产品升级迭代,提升产能性能;二是 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以适应下游技术进步,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组件发 电效率、 降低成本的需求,积极布局新一代产品,推出了超高速、大尺寸多主栅串焊机等 适应高效组件的设备,公司在 2020 年度推出的圆柱外观检测设备得到爱尔集新 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认可并取得订单。通过快速迭代现有产品,前瞻性布局 新产品,公司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还为客户创造了增值价值,促进了 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 2、产品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研发改进,其产品已具备效率高、精度高、稳定 性高等方面的性能优势。公司产品加工速度快,单机产能高。目前,公司的超高 速、大尺寸多主栅串焊机产品产能达到了 6,400 片/小时;硅片分选机的产能达到 了 8,500 片/小时,标准圆柱模组 PACK 线产能达到了 240PPM,标准软包模组 PACK 产能达到了 20PPM。且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快速切换能,公司的 MS100 型串焊机能实现 156mm-230mm 全尺寸兼容。 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加工良率高,可保障客户较高的产能及品质要求,降低 客户综合运营成本。 3、全球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设备是客户赖以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其故障可能造成客户整条 生产线停产,其运行情况对客户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光伏行业技术迭代迅 速,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导入速度对客户的产品升级同样具有重大影响。因 此,服务能力、改造能力及响应速度是客户选择供应商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公司重视客户服务。针对客户的近 400 个生产基地,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派出 工程师,为客户提供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对已销售的产品,针对不同客户 情况,公司安排工程师为客户提供远程指导、现场检测、运营维护、专业培训等 技术服务。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设备改造升级服务,以满足客户适应技术进 步的设备改造升级的需求。 公司通过综合客户服务,不仅可以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还可以了解市场 需求、技术趋势等信息,促进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改进。 4、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产品、服务等优势,已为全球近 400 个光伏生产 基地提供其生产、检测设备,并已与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保利协鑫、 东方日升、晶澳太阳能、阿特斯、REC 等国内外光伏行业知名厂商,以及力神、 盟固利、卡耐、格林美、金康汽车、联动天翼、恒大新能源、孚能科技等电芯、 PACK、整车知名企业,建立了较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细分行业 中的大中型企业,其应对行业发展波动的能力较强,业务扩张需求较大,对技术 发展方向把握较好,能为公司新产品方向提供参考和测试验证条件,且品牌效应 较强,从而有助于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奥特维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高端智能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持续保持研发 投入,加强核心技术的研究与产品转化,取得了新的技术突破和研发成果。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 6,978.1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6.1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63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8.55%。 2020 年度,公司在核心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 绩。公司 2020 年度新增申请专利 179 项,其中发明专利 56 项;新增获授权专利 15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新增取得软件著作权 2 项、软件产品 2 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 666 项,其中发明专利 52 项;取得软 件著作权 61 项、软件产品 5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 于晶体硅光伏行业、锂动力电池行业,同时,公司基于现有技术,将其应用延伸 至非织造设备行业,新开发熔喷无纺布生产线产品。公司在非织造设备行业尚属 于新进入者,业务进展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23.2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431.76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4.4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7.33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4,317,600.00 减:扣除的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含税) 48,036,015.7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526,281,584.24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1,788,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518,472.82 减:银行手续费 1,300.62 加:理财产品收益 3,489,355.7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92,403,972.34 募集资金余额 426,096,139.88 项目 金额(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122,476,139.88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303,620,000.00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姓名 类别 间接持股方式 数量 数量 数量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15 实际控制 合伙) 葛志勇 人、董事 2,110.25 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133.3176 0.5003 长、总经理 合伙) 21.3708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7.1250 实际控制 合伙) 李文 人、董事、 1,894.88 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167.1678 128.0660 副总经理 合伙) 17.0966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林健 董事 309.6658 389.4491 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699.1149 朱雄辉 董事 275.3360 4.2742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279.6102 刘世挺 董事 - 4.2742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4.2742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许国强 董事 - 18.7530 18.7530 合伙) 张志宏 独立董事 - - - - 李春文 独立董事 - - - - 阮春林 独立董事 - - - -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2.9545 刘汉堂 监事 - 合伙) 47.2287 4.2742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2.5000 魏娟 监事 - 合伙) 26.7742 4.2742 战略配售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孟春金 监事 39.6000 91.8982 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131.4982 董事会秘 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殷哲 书、财务总 - 26.6953 26.6953 合伙) 监 注 1:2020 年 7 月,公司股东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导致董事林健通 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由 410.6955 万股下降为 389.4491 万股,监事孟春金通过其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由 93.5247 万股下降为 91.8982 万股。 注 2:独立董事张志宏因岗位变动原因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同意孙新卫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注 3:董事林健因个人原因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 2020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贾英华女士为新任非独立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贾英华女士通过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 21.9580 万股。 注 4:董事会秘书殷哲因工作调整于 2021 年 3 月 6 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 2020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周永秀女士为新任董事会秘书。周 永秀女士通过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证券奥特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4.0980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 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