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3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拟向其实际控制人之一葛志勇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葛志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直接
持有公司 40.59%股份,葛志勇通过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公司)控制公司 4.56%股份,通过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公司)控制公司 2.25%股份,葛志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合计
控制公司 47.4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上限 7,813,609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葛志勇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文合计控制公司 51.26%股份,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
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之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
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
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
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葛志勇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葛志
勇免于发出要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