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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08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持有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 10,478,55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
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3,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5%。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减持比
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在 3 个月内(任
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 986,7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 1,973,400 股。若减持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
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无锡华 信安
全设备 股份 5% 以 上 第 一                                      IPO 前取得:10,478,558
                                 10,478,558            10.62%
有限公 司 、 大股东                                             股
林健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       10,478,558           10.62% 林健持有公司股东无锡
          份有限公司、林健                                       华信 38.31%的股权,
                                                                 是无锡华信的第一大股
                                                                 东,并担任无锡华信董
                                                                 事。因此,林健及其控
                                                                 制的无锡华信对公司合
                                                                 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10.62%
                  合计             10,478,558           10.6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无锡华信安     2,750,931        2.79% 2021/7/11~       125.06-257.64 2021 年 10 月
全设备股份                              2021/10/25                        26 日
有限公司、
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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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华信安            32,900         0.03% 2021/11/18~ 259.00-264.80 2022 年 2 月 15
全设备股份                                   2022/2/14                           日
有限公司、
林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无锡华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信安全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设备股        2,323,3     2.35%     986,700 股          2022/6/6
份有限        65 股                 大宗交易减
公司、                              持,不超过:
林健                                1,973,400 股



       注: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1,973,4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A、本企业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

       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B、本企业/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2 个交易日向公司报告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公告减持计划。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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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C、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

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

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

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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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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