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2022-12-17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特维
股票代码:6885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信”)
住所或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49 号
一致行动人:林健
住所或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4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奥特维”)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特维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华信、公 指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一致行动人 指 林健
上市公司、奥特维 指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孟春金
注册资本 5668.224万人民币
注册号码 913202141360044301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安全鞋、呼吸器、安全仪表、口
罩、以及其他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及设备、环保设备、办公用品、五
金工具的制造、销售;工业安全防护设备、检测设备、呼吸供气设
备的设计、服务及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6-08-07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前五名股东:林健 38.31%,孟春金 9.04%;潘叙 9.04%;朱洁红
7.86%;惠晓东 7.86%
通讯方式 电话:0510-82255077 ;邮箱:woshine@woshinegroup.com
(二)一致行动人
名称 林健
性别 男
住所地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
身份证号码 320204197006181053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加拿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孟春金 女 中国 中国 否
董秘
董事、总
贾英华 女 中国 中国 否
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奥特维股
份的计划安排,存在继续减持奥特维股份的可能。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减持股份数量 2,96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3%。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
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2,750,9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9%;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4 日期间减持股份数量 2,96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3%。截止 2022 年 2 月 15 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4 日期
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3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
2022 年 2 月 1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计划在 2022 年 3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6 日期间减持股份数量 2,323,3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5%。截止 2022 年 6 月 6 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2022 年 6 月 6 日期间累计
减持股份数量 2,323,1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5 %;
2022 年 8 月 1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2023
3
年 3 月 5 日期间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 5,92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
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86)。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期间,无锡华信安全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915,110 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86%。因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完成股份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98,670,000 股变为 106,374,608 股,按照变动后总股本 106,374,608 股计算,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主动减持与被动稀释
导致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 1.46%;
2022 年 11 月 2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2022
年 9 月 29 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林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628,800 股,减持比例
为 1.17%;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林健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3,507,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27%。
最近一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义务披露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奥
特维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持有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特维无限售流通股 13,262,389 股,占奥特维股本总额的
比例为 13.44%,为奥特维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特维 7,722,57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奥特维股本总额的 4.999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奥特维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式 (股) 比例(%)
无锡华信安全
设备股份有限 2022年11月
公司及其一致 30日-2022年 大宗交易 963,800 0.6239%
行动人林健先 12月15日
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奥特维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受
限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无锡华信
安全设备
股 份 有 限 大宗交易、 2022.8.29-
3,507,710 2.27%
公 司 及 其 集合竞价 2022.12.15
一致行动
人林健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8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无锡
称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奥特维 股票代码 688516
信 息 披 露 义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
无锡
务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1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8,686,37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62%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963,80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7,722,570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 0.6239%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4%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1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不适用√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 不适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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