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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5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3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6)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

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6,214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54,470,010 股的比例为 0.48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202.04

元/股,最低价 192.45 元/股,回购均价 198.12 元/股,累计已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821,075.40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

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无

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56,214 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756,214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 36 个月

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

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

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