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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赢激光:特定股东、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高管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持有公司股份 2,8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9676%;公司股东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2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00%;公司副总经理周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89%。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并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拟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3,7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817%,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 个月内进行,即
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周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7%,将
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

                                     1
       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及
       高管周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山证券-工
商银行-中山
证 券 新 三 板 其他股东:特
                                       2,895,000          0.9676% IPO 前取得:2,895,000 股
精选 4 号集      定股东
合资产管理

计划
中山证券-工

商银行-中山
证 券 新 三 板 其他股东:特
                                       1,526,000          0.5100% IPO 前取得:1,526,000 股
精选 5 号集      定股东
合资产管理
计划

                 董事、监事、
周航                                     176,100          0.0589% IPO 前取得:176,1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中山证券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7/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工商银     40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行-中山     股            0.1337    400,000 股       2021/8/27
证券新三                  %         大宗交易减


                                                 2
板精选 4                          持,不超过:
号集合资                          400,000 股
产管理计
划

中山证券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7/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工商银     143,7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行-中山     股          0.0480    143,700 股          2021/8/27
证券新三                %         大宗交易减
板精选 5                          持,不超过:
号集合资                          143,700 股
产管理计

划
周航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7/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44,00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0.0147    44,000 股           2022/1/24
                        %
           注: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就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公司高管周航先生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
守上述承诺。
    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
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发
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包括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以就任时确定的届满
期限为准)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

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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