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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赢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2021-08-1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




    上市公司: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赢激光
    股票代码:688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

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

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

券账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

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层、22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

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2 层 220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0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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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
或“联赢激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赢激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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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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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山

                                  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

                                  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及中山证

                                  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

                                  限公司
联赢激光、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
                                         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本报告书、报告书、简式       指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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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情况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
                    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
       名称
                    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注册地
                    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小静

     注册资本       17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82072386J
       号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主要经营范围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440300282072386J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9643%、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持股 10.0000%、 中山市岐源投资有限公司 7.0588%
     联系电话       0755-83175806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2
      注册地
                    层 2206

    法定代表人      魏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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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NJH56U
       号码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另类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业务;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440300MA5FNJH56U

     主要股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联系电话       0755-831758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主要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职位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董事长         吴小静       女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会主席       何浩强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总裁       康福华       女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管理委员会
                    骆勇         男      中国       深圳             否
 主任、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李永湖       男      中国       深圳             否

    合规总监        袁玲         女      中国       深圳             否

   常务副总裁       魏春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裁         郑小平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裁         陈辉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裁         赵波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裁         杨日昕       女      中国       上海             否

   首席信息官       陈柏春       男      中国       深圳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主要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职位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董事长         魏春        男      中国       深圳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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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李永湖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总经理      李晨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唐永林   女    中国       深圳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中山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
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为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中山证券另
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受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
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以及后续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 5%
以上大股东的减持及披露义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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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资金需求安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7 月 29 日、7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特定股东、高
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特定股东、高管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和《特定股东、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的规定,按照 5%以上大股东的减持及披露相关要求,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了减持计划,并披露了减持进展和减持结果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已经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 5%以上大股东的减持及披露义务要求,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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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联赢激光股票 15,503,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16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联
赢激光股份股票 14,959,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例 (%)

中山证券-    持有股份         2,895,000           0.9676     2,495,000       0.8339

工商银行-    其中:无限售
                               2,895,000           0.9676     2,495,000       0.8339
中山证券新    条件股份

三板精选 4    有限售条件

号集合资产    股 份                       0              0            0              0

 管理计划

中山证券-    持有股份         1,526,000           0.5100     1,382,300       0.4620

工商银行-    其中:无限售
                               1,526,000           0.5100     1,382,300       0.4620
中山证券新    条件股份

三板精选 5    有限售条件

号集合资产    股 份                       0              0            0              0

 管理计划

中山证券有    持有股份         7,342,646           2.4541     7,342,646       2.4541

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
                               7,342,646           2.4541     7,342,646       2.4541
做市专用证    条件股份

券账户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 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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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锦弘劭        持有股份            3,740,000        1.2500       3,740,000       1.2500

晖投资有限        其中:无限售
                                             0              0              0             0
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740,000        1.2500       3,740,000       1.2500
                  股 份

                  持有股份           15,503,646        5.18169   14,959,946        4.99998

                  其中:无限售
                                     11,763,646        3.9317    11,219,946         3.7499
   合计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740,000        1.2500       3,740,000       1.2500
                  股份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山证券-
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山证券-工商银行
-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4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7%; 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中山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
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中山证券-工商银

行-中山证券新三                         2021/7/28~
                          集合竞价                           29.59      400,000    0.1337%
板精选 4 号集合资                         2021/7/29

产管理计划
                          其他方式

中山证券-工商银          大宗交易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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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山证券新三
                                2021/7/28~
板精选 5 号集合资    集合竞价                  29.65   143,700    0.0480%
                                2021/7/29
产管理计划
                     其他方式

      合计                                             543,700    0.1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
未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 2%,合计未
超过 3%,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与减
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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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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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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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层、22 层,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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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山

证券-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

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 年 0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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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
称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联赢激光            股票代码        68851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代表“中山证券-工商

              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

              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中山证券-工商

信 息 披 露 义 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 信息披露义
                                                          深圳南山区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中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

              户”)及中山证券另类投

              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

              资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 不变,
股份数量变                                    动人      有         无 □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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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5,503,646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18169%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    543,700 股
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    0.1817%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4,959,946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8%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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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不适用)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不适用)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不适用)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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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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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署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山证券

-工商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工商

银行-中山证券新三板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 年 0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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