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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22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年7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欧阳彪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IPO“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
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 7.43 元/股调
整为 7.31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