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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2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欧阳彪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
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该事项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同意公司就本次
发行事宜修订编制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