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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1-0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亞新材

                             股票代码:688519

                             股票简称:南亚新材




                                2021 年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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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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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
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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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
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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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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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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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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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有效发挥公司的研发成效,增强研发产品技
 术服务的时效性,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变
 更,并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一、本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
         1、变更前

                                                                             拟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实施方式
                                                                             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     南亚新材料科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自有产权房         11900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昌翔路 158 号

         2、变更后

                                                                             拟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实施方式
                                                                             金额(万元)
                     南亚新材料科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研发中    研发中心                                             自有产权房         9400
                       股份有限公司       昌翔路 158 号
心改造
                     南亚新材料技术
升级项    研发测试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东莞)有限公司                           租赁房产          2500
  目        中心                              园区
                       (待核准)


         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
 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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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
     企业名称
                         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
     经营范围
                         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注: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鉴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
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故拟以“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向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
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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