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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4-1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2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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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除公司副总经理胡光明先生以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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