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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追溯
   调整2020年度可比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
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