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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2-10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
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方式由厦门市耀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转换为由其参
与的基金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行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宿迁市亚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宿迁亚盈”)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5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7%。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及迁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6),宿迁亚盈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市耀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厦门耀南”或“转让方”),其主要经营场所迁址至厦门市思明区大元路33
号204室J单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厦门耀南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61,321股,占
                                        1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0.666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

                                    2021/12/03—
        厦门耀南     集中竞价                          49.80        1,561,321     0.6661%      首发前限售股
                                     2022/01/10
          合计                                                      1,561,321     0.6661%



            2022年02月09日,厦门耀南与深圳市前海恒邦兆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邦企成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邦企成1号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厦门耀南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具体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转让总价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股)           (元)            比例
       厦门耀南    恒邦企成1号基金         12,430,279            32.00        397,768,928.00        5.303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公司股份12,430,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30%。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也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厦门耀南              13,030,079          5.5589%               599,800             0.2559%

         恒邦企成1号基金               0               0.0000%             12,430,279            5.303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东、高级管理人员
        张柳、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席奎东、高级管理人员包欣洋、高级管理人员解汝波、
        董事崔荣华、高级管理人员胡光明、监事陈小东、核心技术人员粟俊华均由原通过厦门耀
        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转至由其参与的恒邦企成1号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持股平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平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董事、高级管
张东    理人员、核心 厦门耀南        2,317,458         0.9887%       恒邦企成1号基金       2,317,458       0.9887%
          技术人员
张柳    高级管理人员 厦门耀南        1,287,477         0.5493%       恒邦企成1号基金       1,287,477       0.5493%

                                                        2
         高级管理人
席奎东 员、核心技术 厦门耀南        827,664      0.3531%     恒邦企成1号基金   827,664     0.3531%
           人员

                                                             恒邦企成1号基金   705,047     0.3008%
包欣洋 高级管理人员 厦门耀南        715,265      0.3051%
                                                                厦门耀南        10,218     0.0044%

解汝波 高级管理人员 厦门耀南        643,738      0.2746%    恒邦企成1号基金    643,738     0.2746%

崔荣华       董事       厦门耀南    459,813      0.1962%    恒邦企成1号基金    459,813     0.1962%

胡光明 高级管理人员 厦门耀南        275,888      0.1177%    恒邦企成1号基金     275,888    0.1177%
陈小东       监事       厦门耀南    91,963       0.0392%    恒邦企成1号基金     91,963     0.0392%
粟俊华 核心技术人员 厦门耀南        183,925      0.0785%    恒邦企成1号基金     183,925    0.0785%

 合计                              6,803,191     2.9024%                       6,803,191   2.9024%
         备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原因所致。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更股份持有
         方式的行为,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前述人员后续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履行其本人所做出的承诺。
             二、协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市耀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大元路33号204室J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YYJ31N
             设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企业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7年04月10日至2037年04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恒邦兆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邦企成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GGL5R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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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三、《股份转让协议》核心内容
      转让方:厦门市耀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深圳市前海恒邦兆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邦企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一)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南亚新材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12,430,279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030%。受
让方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二)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32.00元/股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具体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合计转让款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股)        (元)
  厦门耀南     恒邦企成1号基金       12,430,279     32.00     397,768,928.00

      (三)标的股份过户及转让款支付
      转让双方应尽快办理股份交割手续,配合完成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始3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
让款的50%,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
让方支付完毕剩余所有股权转让款。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由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
      (四)税费及其他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
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转让方及相关董监高做出的承诺。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
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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