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5.1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2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1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万
股。
(3)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14.45元/股;预留授予价格16.4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0人,预留授予10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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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
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
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
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考核指标得分情况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 得分情况
0分 40分 60分 80分 100分
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
30%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 A<10% 10%≤A<15% 15%≤A<25% 25%≤A<30% A≥30%
30%(A)
30% 2022年公司净利润较 A<50% 50%≤A<65% 65%≤A<80% 80%≤A<100% 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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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A)
2023年公司净利润较
40%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 A<120% 120%≤A<140% 140%≤A<160% 160%≤A<180% A≥180%
180%(A)
注: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的得分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
(X)对应的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 归属比例(M)
X=0分 0%
X=40分 40%
X=60分 60%
X=80分 80%
X=100分 10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各
年度业绩考核设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 得分情况
0分 40分 60分 80分 100分
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2022年公司净利润较
50%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 A<50% 50%≤A<65% 65%≤A<80% 80%≤A<100% A≥100%
100%(A)
2023年公司净利润较
50%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 A<120% 120%≤A<140% 140%≤A<160% 160%≤A<180% A≥180%
180%(A)
注: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的得分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
(X)对应的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 归属比例(M)
X=0分 0%
X=40分 40%
X=60分 60%
X=80分 80%
X=100分 100%
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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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分为S(优秀)、A(良好)、B+(较好)、B(达标)、C
(待改进)、D(不合格)六个档次,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归属比例(P),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例(P)
S
100%
A
B+ 80%
B 60%
C 40%
D 2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例(P)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2021年)考核结果为D,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
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7),独立董事朱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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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04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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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1年5月12日 14.45元/股 181万股 30人 45万股
预留授予 2022年4月14日 16.40元/股 45万股 10人 0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
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16万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因
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3年
5月11日。
2、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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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
求。
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考核指标得分情况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
分(X),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 得分情况
0分 40分 60分 80分 100分
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2021年公司净利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A < 10%≤A 15%≤A 25%≤A A ≥
30% 较2020年增长率不
10% <15% <25% <30% 30%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
低于30%(A)
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2年公司净利润
30% 较2020年增长率不
A < 50%≤A 65%≤A 80%≤A A ≥ 〔2022〕2078号):2021年净
50% <65% <80% <100% 100%
低于100%(A) 利润为3.99亿元,比上年同期
2023年公司净利润 A < 120% ≤ 140% ≤ 160% ≤ 增长194.15%,满足首次授予
A ≥
40% 较2020年增长率不 120 A < A < A <
低于180%(A) % 140% 160% 180%
180%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
注: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比例为100%。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的得分为(X),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 归属比例(M)
X=0分 0%
X=40分 40%
X=60分 60%
X=80分 80%
X=100分 100%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人。其中,3人离职,已不符
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分为 S(优秀)、A(良
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13万股
好)、B+(较好)、B(达标)、C(待改进)、D(不合格)六
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
个档次,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
例(P),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
属比例(P)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S 100% 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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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B+ 80% 对象共26人,其2021年个人绩
B 60%
C 40% 效考核评价结果如下:
D 20% 1、2名激励对象为优秀,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 5名激励对象为良好,本期个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 归属比例 为
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例(P) 100%;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2021年)考核结果为D,则其所有已 2、7名激励对象为较好,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
例为80%;
3、8名激励对象为达标,
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
例为60%;
4、2名激励对象为待改
进,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
属比例为40%。
5、2名激励对象为不合
格,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
属比例为20%。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6名激励对
象可归属35.1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南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归属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16万股。本次归属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该事项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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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16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12日;
2、归属数量:35.16万股;
3、归属人数:26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4.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胡光明 副总经理 20 6 30%
小计 20 6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3 29.16 21.92%
(共25人)
小计 133 29.16 21.92%
合计 153 35.16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26名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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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35.1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
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
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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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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