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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3-2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11 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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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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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2.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1,036.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718.3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80,317.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09.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607.94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30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8,607.94

                      项目投入                           B1               61,629.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49,677.00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B3               39,822.41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 3 页 共 10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4           2,875.23

                        项目投入                             C1          29,809.85

                        本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85,690.00
                        本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本期发生额                                                   C3          84,677.00
                        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C4                    -
                        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5               608.21

                        项目投入                          D1=B1+C1       91,439.3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3     50,69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D3=B3+C4       39,822.41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4=B4+C5        3,483.4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39.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9.64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

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江西南亚公司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

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第 4 页 共 10 页
协议》;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2020
本公司                               31050179360000003041                -
                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年 12 月 23 日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2020
本公司                               310069079013001647018               -
                司上海嘉定支行                                               年 12 月 23 日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2021
本公司                               3101040160001937728                 -
                司上海分行                                                   年 05 月 18 日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2021
本公司                               2900000310120100218193              -
                司上海嘉定支行                                               年 09 月 27 日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2021
本公司                               70080122000250914                   -
                司上海嘉定支行                                               年 09 月 27 日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755914194410506            556,837.38   募集资金专户
                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江西南亚公司                         31050179360000003042       466,673.19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江西南亚公司                         31050179370000003523       153,532.11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莞南亚公司                         441681133524               219,399.81   募集资金专户
                司上海市嘉定支行

  合    计                                                    1,396,442.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第 5 页 共 10 页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 15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

了如下调整变更:

募投项目建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设内容         不动产权证号          地址             不动产权证号           地址
                                                    赣(2017)经开区不
两条生产线      赣(2017)经开   井冈山经济技术                            井冈山经济技
                                                    动产权第 000042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深圳大道                            术开发区深圳
新建厂房及                                          赣(2020)经开区不
                0000427 号       226 号                                    大道 226 号
一条生产线                                          动产权第 0004019 号
    (二)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

下调整变更:

    1. 变更前
                                                                            拟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实施方式
                                                                            金额(万元)
研 发中 心改 造升 级   南亚新材料科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自有产权房       11,900.00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镇昌翔路 158 号
    2. 变更后
                                                                            拟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实施方式
                                                                            金额(万元)
             研发中    南亚新材料科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研发中心                                                      自有产权房        9,400.00
             心        股份有限公司       镇昌翔路 158 号
改造升级
             研发测    南亚新材料技术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
项目                                                          租赁房产          2,500.00
             试中心    (东莞)有限公司   湖园区
    (三)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


                                     第 6 页 共 10 页
                                                            39,785.9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637.94                         -      39,822.41       36.42[注 2]        100.09
                                                                [注 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6,607.94   87,755.99     16,341.07      68,050.66        -19,705.33

 合   计                 -        92,000.00   178,607.94   179,755.99    29,809.85     131,261.74        -48,494.25

                                                                         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
                                                                         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调整后为 2023 年 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月。该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
                                                                         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 2022
                                                                         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进度有所放缓,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0 万平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 5,483.4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亚新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224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5,483.46 万元。
                                                                         1.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使用 50,6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第 9 页 共 10 页
                                                            1.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484.87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40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5,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3,885.99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829.6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483.4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9.64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50,690.00 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存在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 1,148.05 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 36.42 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
       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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