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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南亚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1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 的具 体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 荐 机 构 已 与 公 司 签 署 了 保 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2022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
        持续督导工作。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2022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 项。
        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并切实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符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合相关法规要求,2022年,公司有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2022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制度。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 他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10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露审阅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
11   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露审阅的情况”。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
12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证 券 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2022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
13   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14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 2022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5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2022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
         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16                                                          2022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 资项 目
  17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的 实 施 等 承 诺 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
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股东
名册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亚新材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3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77,821.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19%;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488.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14.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19%;综合毛利率为8.31%,较上年同期下降9.58个
百分点。受终端需求、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幅度高于原材料价
格下降幅度,从而导致公司覆铜板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多,净利润出现下滑。若未来公司
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或采购价格未同步下调等其他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
可能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及工艺风险
    电子行业升级换代速度快,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是行业内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
键要素之一。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电子信息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升级迭代进
度和成果未达预期,或者新技术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错失市场
发展机会,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核心人才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覆铜板产品的研发和创
新需要具备较强的复合研究能力,涉及材料科学、通信电子等领域,对公司研发技术人
员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可能面临着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
失或不能及时补充的风险。而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稳
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护
不力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
势,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若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市场领域的投入;或公
司不具备持续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有效提升,
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铜箔、玻璃纤维布和树脂等,受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大,原
物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走势将影响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若
相关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导致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发生波动、部分供应得不到保障,将对
公司的产出、成本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风险

    高频高速、IC封装等新产品对质量控制要求较高。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全套的质量控
制体系,较为完善的生产运营管理标准,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但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
和新产品的量产,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水平亦需持续提高。如果公司的质量控制能力不能
适应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产品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

    3、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进行生产经营,采取了可靠有效的环保处理措施,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以及噪声污染均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废液及
固废由专业公司回收,公司亦会时刻关注相关环保标准的变化并及时调整。尽管如此,
如未来环保政策改变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将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和周转率下降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绝对金额随之上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
转率下降。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管控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
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2、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逐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
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5
    (五)行业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电子材料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从行业整
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企业仍占据着全球高端覆铜板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与内资企业
相比,外资企业在技术、品牌和资金实力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基本主导了行业的
高端市场。如果外资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优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公司可
能面临高端新品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子行业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均具有相关性。当前,中国经济呈增速放
缓趋势,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对电子行业的内需消费和外贸出口造成
相应的影响。如未来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不景气程度加深,受其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
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将随之增加。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77,821.13         420,711.96                  -1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88.52          39,932.66                  -8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14.95         35,786.09                 -106.1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35.50           4,858.76                 487.3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12/31        2021/12/31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7,683.85         289,384.94                   -7.50
总资产                                488,896.63         506,219.04                   -3.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度          2021年度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1.70               -88.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1.70               -88.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0                1.53              -106.54
(元/股)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4.41   减少12.7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80       12.92   减少13.72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74         5.23       增加1.5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内,部分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19%,2022年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产品市场终端需求持续疲软,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营收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同比下降88.76%和106.19%,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降低幅度小于产品价格
下降幅度,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净利润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额为23,676.74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收
到的现金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等影响。

    4、主要系股票回购所致,总资产同比下降3.42%。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7.50%,主要系股票回购,库存股增加了
21,600.35万元所致。

    6、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8.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较上年同期减少12.79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7、研发投入同比增加3,476.53万元,同比增加15.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通
讯、数据中心、雷达、工控、智能辅助驾驶、能源及IC载板等领域,不断开发出性能更
高的新材料,以适应市场快速变化,应对新的产品需要;同时,在OEM/ODM终端客户
验证材料性能,研发持续投入。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
业,拥有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和人才
建设为中心来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立足自主研发的同时,通过外引内联补短板,产
业链技术合作强优势,紧跟国际行业技术最新发展方向,依托完整的研发团队建制,规
范的研发管理体系,畅通快捷的市场反馈渠道,进行覆铜板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持续

                                      7
改进,不断提升已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前沿产品的技术开发能力。

    2022年度,公司继续专注于覆铜板行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
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
25,459.35万元,同比增长了3,476.53万元,占营业收入6.74%。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较
上年同期上升15.81%,主要系公司的研发策略是保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公司在高端消
费电子、通讯及数据中心、车载及新能源、高端显示、IC载板等领域,不断拓展现有产
品应用并有序开发新材料,在PCB及OEM/ODM终端验证材料性能所花费的研发投入增
加,在研项目有序推进,研发费用随着各项目进展合理投入。

    (二)研发进展

    2022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完善原有产品、研发新产品,并进一步提
升生产工艺,形成多项知识产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7件,
其中2022年新增获得专利10件。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采用询价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8
30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万平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
设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5,483.4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224号)。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483.4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7月27日,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2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
际已使用50,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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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484.87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2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20,4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5,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885.99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
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万元)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
                               南亚新材料科技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
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                                                      47,970.00
                               (江西)有限公司    区深圳大道 226 号
扩建项目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829.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10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83.44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139.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690.00万元,结余原
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为12,604.86万股股份,
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
乐、黄剑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等自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7.15%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          包秀银             董事长                   3.73

        2           张东              董事                     0.71

        3          郑晓远             董事                     1.03

        4          包秀春             董事                     1.11

        5          崔荣华             董事                     0.16

        6          耿洪斌             董事                     0.59

        7          金建中             监事                     0.46



                                         11
     8          胡光明           副总经理                      0.03

     9          陈小东          监事会主席                     0.02

   2022年3月23日,南亚新材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董事耿洪斌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
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9,700股。2022年8月13日,南亚新材披露了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董事、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东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4,464股。除上述减持外,其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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