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收到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通知,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未来一年(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 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