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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 699 号博
雅酒店碧波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61,070,0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1,070,0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367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36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公司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主持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魏麟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文茜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1,070,0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1,070,0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1,070,0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1,070,0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号
1 《关于审议     145,290,4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芯原微电
   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审议     145,290,4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芯原微电
   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授权    145,290,4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4   《关于使用    145,290,4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
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雪雁、甘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一)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