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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及 474 名激励对象符合《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
及份额更正的议案》,确认因重名导致信息未被统计的一名激励对象符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20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人数为 475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8,800,599 份。

    截至目前,2019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共进行了四次行权,
行使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5,195,675 份。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20 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35184 号、天职业字[2020]36323 号、天职业字[2020]41338 号和天职业字
[2021]2044 号),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合计 20,112,064.78 元,其
中 5,195,675.00 元计入股本,14,916,389.78 元计入资本公积。前述行权新增股份
已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和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四次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83,192,883 元变更为 488,388,558
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483,192,883 股变更为 488,388,558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公司拟对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483,192,883 元。                      488,388,558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
        483,192,88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88,388,558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相关事项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
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考虑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项下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涉及
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拟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适时一并办理。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