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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
监事 Feng Yu(余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Feng Yu(余峰)先生因工作变
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Feng Yu(余峰)先
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
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Feng Yu(余峰)先生将继续履行
监事职责。Feng Yu(余峰)先生确认其本人与监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
亦无有关其本人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
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 Feng Yu
(余峰)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收到持股 3%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邹非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时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附件:简历

    邹非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2008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高级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
公司经理;2015 年至 2021 年,历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
风险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1 年至今,任华芯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