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4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认《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
方案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