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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4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认《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
方案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