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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2-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芯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
上市交易的通知》 [2020]26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8,319,289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 38.5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86,174.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378.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795.31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0]32075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招商证券及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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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可穿戴设备的 IP 应用方案
  1     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    11,000.00   11,000.00       2022 年
                产业化项目
        智慧汽车的 IP 应用方案和系统
  2     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    15,000.00   15,000.00       2024 年
                    项目
        智慧家居和智慧城市的 IP 应用
  3                                     11,000.00   11,000.00       2022 年
            方案和芯片定制平台
        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
  4                                     12,000.00   12,000.00       2021 年
            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5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0,000.00   30,000.00       2022 年
                 合计                   79,000.00   79,0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
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以下简称
“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由于基于云计算技术的云视频服务的应用领域逐渐
拓宽,下游客户云视频服务产生较大的需求。为顺应市场和潜在客户的需求,公
司需要通过开展深入调研,明确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动,适时调整云计算产业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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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重点。此外,新冠疫情对项目人员招聘以及硬件设备的采购工作开展产生一定
影响,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公司适当延后人员招聘
以及设备采购的起始时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完成项目人员配置
和相关采购工作,已进入平台设计阶段。

    通过公司对下游市场客户需求情况进行的深入调研,公司确定以云视频服务
为研发及产业化方向。同时,经过梳理,公司已具备能够应用于云视频服务的 IP
及技术能力,可以更好地配合云视频系统级芯片的设计和开发,例如用于视频编
解码、压缩和处理的 Hantro 视频处理器 IP,Vivante 图形处理器 IP,Vivante 神
经网络处理器 IP,ZSP 数字信号处理器 IP 等处理器 IP,以及 1,400 余种数模混
合信号和射频 IP。

    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并结合过往研发基础和经验,从审慎的角度出发,为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以及下游客户需
求,公司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以及调整,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
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虽然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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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芯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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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王炳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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