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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2-09-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芯原股份本次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芯原股份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范灏成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辞呈,辞去所任公司副总裁、定制芯片业务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并已办理完成
离职手续。离职后,范灏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范灏成先生于 2011 年加入公司,历任项目群管理总监、项目群管理副总裁,
离职前任公司定制芯片业务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范灏成
先生主要负责定制芯片业务事业部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范灏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1.84 万股,间接持有公
司 65.89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离职后,范灏成先生将继续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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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范灏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负责公司设计服务
相关合同项目的设计与实现、完成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的开发等工作,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无参与的已授权专利。范灏成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
术。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的情况

    根据芯原股份与范灏成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机密信息、发明创造转让及
非竞争协议》约定,范灏成先生对其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雇佣关系存在期间及此
后将对公司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公司的利益外,未经公司董事会事先书面授
权批准或同意,其本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泄露给其他人员、机构或单位知
悉任何保密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保密信息。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现范灏成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工作的情形,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芯原股份高度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
关键,也是公司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2019-2021 年,芯原股份研发人员
数量分别为 789、957、1,118 人,占员工总数比重分别为 84.29%、85.98%、87.34%,
研发人员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目前芯原股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范灏成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范灏成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交由公司副总裁汪志伟先生负责,相关工
作已完成交接。基于公司目前研发及业务团队情况,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优
化业务管理体系,公司进一步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公司将原定制芯片业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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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设计 IP 事业部、系统平台解决方案事业部进行整合,并设立芯片定制平台
事业部,负责开展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该部门由公司副总裁汪志伟先生负
责。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运营工作需要,公司设立设立业务运营部,将原运
营部、采购部、市场部、销售支持部项下中国区销售及支持职能,以及公司其他
业务运营相关职能进行了整合,新设业务运营部将由副总裁汪洋先生负责。

    公司十分注重研发及运营团队建设工作,本次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将有利
于公司整合资源、统筹管理研发及运营工作,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和运营效率,
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芯原股份与范灏成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机密信息、发明
创造转让及非竞争协议》等文件,核实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条款;取得并审阅
了公司已授权/已申请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清单,核对了知识产权权
属证书、受理通知书等文件;取得并审阅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
员数量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取得了公司就范灏成先生离职情况出具的说明文件,
了解了其离职之后原所负责工作的交接情况、对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的措施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芯原股份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范灏成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会对芯原股份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范灏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无参与的已授权专利,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
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芯原股份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
范灏成先生离职未对芯原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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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王炳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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