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德勤华永
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5
人,从业人员共 6,667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50 人。
德勤华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7 亿元。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1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8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
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
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本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
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
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颂先生,自 199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陈颂
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网
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陈颂先生自 2020 年开始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海舟先生,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 19 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共 4 份。赵海舟先生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宇翔先生,自 2018 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并拥有逾 12 年审计服务经验,现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宇翔先生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芯原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宇翔先生自 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0.00 万元,2022 年内控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聘用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2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
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德勤华永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
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