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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10-09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科前生物”)
拟使用募集资金199,088,752.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91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
计使用募集资金206,006,752.5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

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0,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69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122,74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571.72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
额为 114,173.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420ZC003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87,428.83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28,713.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945.25             13,945.25

  4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807.29             12,807.29

  5     信息化建设项目                  4,160.77              4,160.77

  6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7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79,918.88            174,702.52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
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57,812.90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28,713.72

  3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49,005.57               114,173.28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资金解
决缺口。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
程序, 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 公司
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 199,088,752.53 元, 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 420ZA09414 号《关于武汉科前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
报告》(下称“鉴证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置换金额(元)
                        (万元)          金额(元)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
                              90,338.39 199,088,752.53        199,088,752.53
建设项目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571.72 万元
(含增值税), 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服务费、律师
服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费用、发行手续费。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691.8
万元, 现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致 同 专 字 [2020] 第
420ZA09414 号《鉴证报告》。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9,088,752.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6,918,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420ZA09414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199,088,752.5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6,918,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该项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 资 金 199,088,752.53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6,918,000元。
    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致
同专字[2020]第420ZA09414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0年9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