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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

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

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

的变更。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

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

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

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
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
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起按新
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末可比数据。

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二)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三)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