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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1-09-0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

    4、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

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7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14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3.14 万股。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