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
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飞 王宏林 王晖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