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8-1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
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并同意以 13.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3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