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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下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电
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照
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焕春、何启盖、吴斌、
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48 元/
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
过 8,766,000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陈焕春        不超过 2,915,000   不超过 5,386.9200

  2                  吴斌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3                 何启盖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4                 方六荣        不超过 1,365,000   不超过 2,522.5200

  5                 叶长发        不超过 1,131,000   不超过 2,090.0880

  6                 吴美洲          不超过 541,000     不超过 999.7680


      在前述范围内,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
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止,
发行对象由于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对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本次发行股票之限
售期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199.56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
生物安全实验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
                                     20,000.0000             16,199.5680
设项目(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

           合计                      20,000.0000             16,199.568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发行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发行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发行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核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陈焕春、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
叶长发。本次发行前,陈焕春、金梅林、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
美洲、叶长发合计持有公司 56.44%的股份,上述 7 人已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就公司本次发行事宜,
公司拟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核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
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核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制订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核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
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
例等与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根据相关监管部
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
见,回复相关问题、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
文件及与本次发行相关所涉文件;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
与本次发行相关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4)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监管部门
的要求、市场情况、本次发行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
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各项目
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发行
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
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发行
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
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7)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
件;

    (9)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同意董事会转授
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
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焕春、金
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核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本次发行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议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核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