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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前生物”或“公

司”)拟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

向实际控制人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

次发行尚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
                               1
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上述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

基准日向实际控制人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

发合计发行不超过 8,766,000 股(含本数)股票,上述人员认购金额

不超过 16,199.568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就本次发行事宜与上述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2、本次发行系为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生物安全高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前述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发行尚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2
注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陈焕春、金梅林、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

洲、叶长发合计持有公司 56.44%的股份,上述 7 人已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为公司关联方,其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陈焕春
类别                           情况
姓名                           陈焕春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5018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北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 70,860,470
                               股份

    2、吴斌
类别                           情况
姓名                           吴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0013
                                  3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西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监事,持有公司 33,17
                               3,333 股份

    3、何启盖
类别                           情况
姓名                           何启盖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4214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西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持有公司 33,17
                               3,333 股份

    4、方六荣
类别                           情况
姓名                           方六荣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5020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西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持有公司 33,17
                               3,333 股份

    5、吴美洲
类别                           情况
姓名                           吴美洲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5653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西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持有公司 28,58
                               6,160 股份

    6、叶长发

                                  4
类别                           情况
姓名                           叶长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5613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周家小湾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无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监事,持有公司 27,50
                               6,141 股份

    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实际

控制人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16,199.5680 万元,拟认购股数不

超过 8,766,000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

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8.48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5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对象):陈焕春、方六荣、吴斌、何启盖、吴美洲、

叶长发(分别签署)

    签订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二)认购标的、认购方式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方式:乙方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6
     2、本次发行价格为 18.4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四)认购数量

     1、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 8,766,000 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

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乙方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陈焕春        不超过 2,915,000      不超过 5,386.9200
 2               吴斌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3              何启盖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4              方六荣        不超过 1,365,000      不超过 2,522.5200
 5              叶长发        不超过 1,131,000      不超过 2,090.0880
 6              吴美洲             不超过 541,000    不超过 999.7680

     2、在前述范围内,乙方具体认购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甲方在

                               7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乙方同意,不论本次发行过程中甲方向其他发行对象的发行

是否完成,均不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认购义务。

    (五)认股价款支付与股票交割

    1、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启

动本次发行工作,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向

乙方发出认股缴款通知书。乙方应按照认股缴款通知的要求将约定的

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账户。

    2、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交所及结算公司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之甲方股票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

记至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同时,甲方应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标的股票上市手续。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甲方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4、如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成功,乙方所缴纳的现金认购价款

及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期间利息将被退回给乙方。

    (六)股份限售

    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自本
                             8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甲方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后续对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

份之限售期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

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

有事宜;

    (2)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

效且不能得以履行;

    (2)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

能达到发行目的,而在履行决策程序后主动向上交所或中国证监会撤

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

    (4)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5)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9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均视为违约。违

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本协议签署后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因本协议项下终止事项导

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生

效后,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认购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

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甲方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

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

变化由甲方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甲

方违约,但甲方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乙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高级别动物生物安

全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助力于公司相关病原分离、攻毒、效检等相关

科研及生产辅助工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

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降低,从而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

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

风险。募集资金投入,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

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10
目对公司研发工作支持,公司的主营收入与利润规模将有所增长,进

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等

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

联交易。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

资格;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认购对象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

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与之有关的议

案的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
                              11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发行涉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同时,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

避表决。

    (五)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履行以

下主要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批复。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要求。
                               12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审查意见;

    6、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