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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1-0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证券代码:6885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按照举手顺序确定发
言顺序;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表明股东身份和名称。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
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特别提醒: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
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
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
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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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419 号科前生物二
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焕春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计票人及监票人;
       5、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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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决议的有效期                                                 √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募集资金投向                                                 √
   3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
          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讨论;
       7、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股东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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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统计投票结果(休会);
     (1)计票人对收取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现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及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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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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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
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焕春、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叶
长发、吴美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
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48 元/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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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8,766,000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陈焕春         不超过 2,915,000            不超过 5,386.9200

     2              吴斌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3             何启盖         不超过 1,407,000            不超过 2,600.1360

     4             方六荣         不超过 1,365,000            不超过 2,522.5200

     5             叶长发         不超过 1,131,000            不超过 2,090.0880

     6             吴美洲          不超过 541,000              不超过 999.7680

     在前述范围内,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
售期安排。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对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本
次发行股票之限售期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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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共享。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199.56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生物安全高级实验室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20,000.00                16,199.5680
    目(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

              合计                 20,000.00                16,199.5680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
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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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武汉科前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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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为保证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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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使
用情况编制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11950067 号)。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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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前,陈焕春、金梅林、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合
计持有公司 56.44%的股份,上述 7 人已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现拟与上述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04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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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6)。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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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
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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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
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关的
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申报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制
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发行相关所涉文件;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所有协议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4)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市
场情况、本次发行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科
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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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的政策发生
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
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
关的一切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9)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在上述
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