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前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科前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69 元/股,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7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71.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4,173.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0] 第 420ZC003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87,428.83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28,713.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945.25 13,945.25 4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807.29 12,807.29 5 信息化建设项目 4,160.77 4,160.77 6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79,918.88 174,702.52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14,173.28 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74,702.52 万元,为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列入本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57,812.90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28,713.72 3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49,005.57 114,173.2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57,207.59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 3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2,777.2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36.02 合计 149,005.57 70,020.87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科研创新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17,646.66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777.26 万元,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进 度,对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 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科研创新项目 2 原实施内容 序号 科研项目 1 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建立 2 高效表达技术建立(大肠杆菌、杆状病毒和CHO细胞系) 3 高效纯化技术建立(中空纤维、离子交换和亲和层析) 4 合成生物学技术建立 5 猪瘟病毒E2亚单位灭活疫苗(WH09株)研究 6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疫苗(SD N8株)研究 7 鸡马立克病毒基因缺失弱毒疫苗研究 8 牛传染性鼻气管炎BHV-1基因缺失疫苗研究 9 猪链球菌活疫苗(SS2-RD株) 10 猪传染性胸膜肺炎基因缺失活疫苗(APP-HB-04M株)研究 11 猪链球菌病、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亚单位疫苗研究 12 禽沙门氏菌基因缺失活疫苗研究 13 猪蓝耳病亚单位疫苗(NADC30like株)研究 14 猪圆环病毒2型杆状病毒载体灭活疫苗研究 15 高效狂犬病灭活疫苗(SAD株)研究 16 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新毒株)研究 17 猪圆环病毒3型杆状病毒载体灭活疫苗研究 18 猪圆环病毒3型感染性克隆构建及灭活疫苗研究 嵌合PRRSVNADClike毒株免疫原基因的高致病PRRSV感染性克隆构建及其灭活疫苗 19 研究 20 猪δ冠状病毒灭活疫苗(CHN-HN-2014株) 21 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研究 22 猪圆环病毒2型、副猪嗜血杆菌二联亚单位疫苗研究 23 鸡新流法腺四联灭活疫苗研究 24 猪塞内卡灭活疫苗研究 25 禽腺病毒灭活疫苗研究 26 猪丹毒亚单位灭活疫苗研究 27 猪流感二价灭活疫苗研究 28 猪圆环病毒2型与猪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研究 变更后实施内容 序号 科研项目 1 高效纯化技术建立(中空纤维、离子交换和亲和层析) 2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疫苗(SD N8株)研究 3 鸡马立克病毒基因缺失弱毒疫苗研究 4 牛传染性鼻气管炎BHV-1基因缺失疫苗研究 5 高效狂犬病灭活疫苗(SAD株)研究 嵌合PRRSVNADClike毒株免疫原基因的高致病PRRSV感染性克隆构建及其灭活疫苗 6 研究 7 猪δ冠状病毒灭活疫苗(CHN-HN-2014株) 8 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研究 9 鸡新流法腺四联灭活疫苗研究 3 10 猪塞内卡灭活疫苗研究 11 禽腺病毒灭活疫苗研究 12 猪丹毒亚单位灭活疫苗研究 13 猪圆环病毒2型与猪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研究 14 猪蓝耳病疫苗研究 15 猪伪狂犬病疫苗及相关疫苗研究 16 副猪嗜血杆菌(HS1712株)弱毒疫苗 17 猪支原体肺炎(ES-2L株)活疫苗 18 副猪嗜血杆菌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9 猪支原体肺炎、猪流感(H1N1、H3N2)二联灭活疫苗(XJ03株+HN株+SD株)研究 20 猪圆环病毒病疫苗研究及相关疫苗研究 21 猪病毒性腹泻相关疫苗研究 22 猪回肠炎诊断试剂及疫苗研究 23 非洲猪瘟检测试剂及疫苗研究 24 非洲猪瘟活载体组合疫苗效果评价和产业化工艺研究 25 动物用新冠病毒通用疫苗的研究及开发 26 宠物病原学、流行病学、疫苗研究及诊断试剂 27 猫三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灭活疫苗 28 猫瘟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杯状病毒三联减毒活疫苗 29 猫疱疹病毒基因工程缺失活疫苗 30 狂犬病病毒G蛋白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31 狂犬病灭活疫苗(SAD-dOG株) 32 高效狂犬病灭活疫苗(SAD株)研究(工艺) 33 畜禽流行病学研究 34 禽用诊断试剂及疫苗研究 35 主要动植物品种选育及生物制品研发 36 植物功能成分在动物疾病中的研究及开发 注:原科研项目中项目 1、2、4、5、9-14、16-18、22、27 已结题。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科研创新项目”(募投项目三)原有的科研项目所需绝大部分资 金已于前期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剩余所需资金金额较小,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777.26 万元,仅占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7,646.66 万元的 15.74%。因原科研项目中部分项目已结题,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总体的科研项目规划,对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公司拟将原“科研创新项目”的 28 项科研项目调整至现有的 36 项科研项目,项 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四、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4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新增的科研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事项是公司根 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 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5 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科前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6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康自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