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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声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1,632.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376.84 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用为 1,255.3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0.0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28.8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5,85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368955_I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44,666.65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51.12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扩产扬声器项目      24,728.11      24,728.11       13,000.00

   2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14,938.54      14,938.54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4,851.12

            合计               44,666.65      44,666.65       25,851.12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

本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

(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76.8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1 扩产扬声器项目                               -                   -

    2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376.84              376.8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合 计                                    376.84              376.8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

民币 1,255.30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1,255.30 万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安永华明
(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对发行费用进行了核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376.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5.30 万 元 置 换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有 资 金 , 合 计 人 民 币
1,632.13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苏

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

告》,认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

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编制,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

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1,632.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632.13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声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
(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