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安永华明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2021-05-11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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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1 – 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 – 6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
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编制,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仅供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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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
人民币元
一、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1]823 号《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扣减承销费用人民币 37,735,849.0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
金总额计人民币 271,064,150.9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全部到账,并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368955_I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布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扩产扬声器项目 24,728.11 24,728.11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14,938.54 14,938.5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4,666.65 44,666.65
招股书中同时披露,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待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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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续)
人民币元
四、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人民币 3,768,382.4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3,768,382.45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768,382.45 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月 30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3,768,382.45 3,768,382.45 3,768,3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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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续)
人民币元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271,064,150.94 元,包括尚未划
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52,959.17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552,959.17 元,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此次拟一并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保荐费用 280,772.69
2 律师费用 4,231,603.77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340,111.03
4 信息披露费用 4,386,792.45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13,679.23
合计 12,552,959.17
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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