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认
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我们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需要,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我们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需要,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不再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
工作需求。公司本次不再续聘原审计机构及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
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