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9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
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周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沈明华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丁晓峰先生、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
顾敏莉女士为公司执行经理;同意聘任陶育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聘任朱文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