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分析,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对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
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全资
子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房屋租赁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
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
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立虎 方世南 张谊浩 秦 霞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