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会议补充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晓春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特拟定《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拟定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相关设备需要从国外采购的情况,公司
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公司一般资金账户,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