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芜湖)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26,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173%。本次
权益变动后,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二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
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深
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08,972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8%,不再是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发来
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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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3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主要股东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翔万商投资有限公司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 6 号政务大厦后五楼 5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
主要股东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 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上海榕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二)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
皖江物流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813,600 1.1593%
股
杨凌东方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406,599 0.5794%
富海 股
东方富海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406,090 0.5786%
二号 股
合计 - - - 1,626,289 2.3173%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皖江物流 无限售条件 2,538,063 3.6164% 1,724,463 2.4571%
2
股份
杨凌东方 无限售条件
1,269,031 1.8082% 862,432 1.2289%
富海 股份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406,090 0.5786% 0 0.0000%
二号 股份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862,941 1.2296% 862,941 1.2296%
一号 股份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59,136 0.0843% 59,136 0.0843%
投资 股份
无限售条件
合计 5,135,261 7.3171% 3,508,972 4.9998%
股份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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