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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联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现持
有公司 2,538,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164%;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现持有公司 1,269,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082%;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现持有公司 862,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96%;东方
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现持
有公司 406,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786%;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现持有公司 59,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43%。

    东方富海投资为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东方富海二号的
最终层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
东方富海二号和东方富海投资(合称“东方富海基金”)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东方富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5,135,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171%,并非
公司第一大股东。

    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二号均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
方富海二号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

                                     1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东方富海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0),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计划以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626,29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173%。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733,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0%。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5),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1,133,376 股,占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 69.69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149%。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741,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64%。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发来
  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
  东方富海二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26,289 股,占计划减
  持数量的比例为 100.0000%,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 2.3173%。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皖江物流                          2,538,063     3.6164% IPO 前取得:2,538,063 股
               大股东

杨凌东方   5%以上非第一           1,269,031     1.8082% IPO 前取得:1,269,031 股
                                         2
  富海           大股东

东方富海     5%以上非第一
                                    406,090        0.5786%   IPO 前取得:406,090 股
  二号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皖江物流             2,538,063         3.6164%

           杨凌东方富海         1,269,031         1.8082% 最终层级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方富海二号           406,090         0.5786% 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方富海
第一组
           东方富海一号           862,941         1.2296% 投资

           东方富海投资            59,136         0.0843%
               合计             5,135,261         7.3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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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元)                       数量(股) 比例

                                   2021/10/18~   集中竞价
皖江物流    813,600      1.1593%                              85-94.77     72,519,801.10     已完成        1,724,463   2.4571%
                                    2021/11/1       交易

杨凌东方                           2021/10/18~   集中竞价
            406,599      0.5794%                              85-94.69      36,316,601.1     已完成         862,432    1.2289%
富海                                2021/11/1       交易
东方富海                           2021/10/18~   集中竞价
            406,090      0.5786%                             85.03-94.68   36,265,578.96     已完成               0    0.0000%
二号                                2021/11/1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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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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