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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联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4 月 15 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4 名,
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 2.79 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2020 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阳阳,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荔强,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素红,1995 年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对智度股份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现场检查,2022 年 3 月 10 日,给予项目合伙人行政监
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
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
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70 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
公司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2021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完成公司的年度
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听取了管
理层的汇报,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证明材料,了解
了 2021 年其审计工作的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
队伍,能够继续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继续
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