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核查意见2022-05-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仁孝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辞职后高仁孝先生将在公司担任技术类高级顾问,负责对公司在技术开发和研制、
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基
于前述职务调整情形,高仁孝先生对相关研发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因此公司
将不再认定高仁孝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高仁孝先生,男,1958年5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析化学专
业,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1985年至1999年,历任西安近代化学研究
所分析测试部副部长、部长;1999年至2001年,任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研究
院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至2015年8月,历任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22年5月,任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仁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96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6981%,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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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高仁孝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显示材料行业研发和生产经验,在公司任相关职
务期间,参与公司部分产品的新品开发和工艺优化等工作。
高仁孝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共计35项,其中发明
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均为非单一发明人,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
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高仁孝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
影响前述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高仁孝先生已与公司签署顾问聘用协议,根据该协议,高仁孝先生在公司担
任顾问期间或卸任顾问后,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或提供任何建议,不自营与
公司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高仁孝先生职务调整时未主持或负责公司在研项目,其指导或管理的相关研
发项目由各自领域研发负责人进行研发项目管理和推进,因此调整不会对公司技
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
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多年专业化经营过程中,十分重视对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以及科研能力
提升方面的人才培养和投入,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现有研发
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技术研发和
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9人,具体变动
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刘骞峰、高仁孝、王小伟、袁江波、赵彤、路志勇、李启贵、毛涛、郭
本次变动前
强、何汉江
2
刘骞峰、王小伟、袁江波、赵彤、路志勇、李启贵、毛涛、郭强、何汉
本次变动后
江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高仁孝先生已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
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核心技
术的研发工作,研发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
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公司与高仁孝先生签署的相关聘用协议等,核查其中保密及竞业禁
止相关条款及内容;
2、查阅高仁孝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员工花名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了解目前研发人
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取得公司关于高仁孝先生离职情况的说明文件,了解其离职的具体情况、
工作交接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对公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瑞联新材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高仁孝先生已办理完成
工作交接,高仁孝先生的离职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高仁孝先生与瑞联新材签订了顾问聘用协议,包含保密、竞业限制等条
款。高仁孝先生在瑞联新材工作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
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高仁孝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专利权的完
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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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瑞联新材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高仁孝先生的离职未
对瑞联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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