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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联新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1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副 7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7,299,8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299,8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7.963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7.963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7,292,289 99.9722        7,600 0.027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OLED
          及其他功能材
          料生产项目投
   1                       51,584        87.1587   7,600   12.8413      0   0.0000
          资总额及实施
          期限变更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玥、王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


       报备文件

   (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