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并了解有关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等情况,我们认为
王银彬先生、钱晓波先生、胡湛先生、周全先生、胡宗学先生均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及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本次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