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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联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华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指导和规范公司监
事会运作,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
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并客观制定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相关规定;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披露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监事会已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2 年年
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
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基
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情况,公司相应修改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对公司 2023 年业务发展和经营需
要的预判,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等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保障日
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2022 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
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