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0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仕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437,272 股, 通过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涂投资”)和合肥 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675,709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9%,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9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仕涛先生控制的合涂投资、京坤 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590,909 股、2,124,54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 2.66%,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9 日。 公司董事、总经理蒋佳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59,091 股,通过京 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2,773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4%;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任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95,909 股,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58,04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7%;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唐 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97,273 股,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191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公司副总经理夏亚平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565,000 股,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773 股,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29%;公司副董事长邰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65,000 股,通过 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0,909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葛彭胜先生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9,64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1%。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其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 月至 2024 年 3 月 9 日。 一、股东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 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74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800,000.00 元,公司已 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仕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仕涛控制的合涂投资、京坤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企业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 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6)本企业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总经理蒋佳平、董事兼副总经理任毅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唐德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 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 累积使用;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7)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公司自然人股东、副总经理夏亚平、副董事长邰坤以及董事会秘书兼财 务负责人葛彭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 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延 长限售期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37.94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 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锁定期后到期日 间接持股 序号 股东 与公司关系 占比 占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主体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 (%) 合涂投 22,437,27 1 傅仕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8.05 675,709 0.84 资、京坤 2023/9/9 2023/9/9 2024/3/9 2024/3/9 2 投资 2 合涂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东 2,590,909 3.24 - - - 2023/9/9 - 2024/3/9 - 3 京坤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东 2,124,546 2.66 - - - 2023/9/9 - 2024/3/9 - 11,659,09 4 蒋佳平 董事、总经理 14.57 292,773 0.37 京坤投资 2021/9/9 2023/9/9 2022/3/9 2024/3/9 1 5 任毅 董事、副总经理 6,295,909 7.87 158,045 0.20 京坤投资 2021/9/9 2023/9/9 2022/3/9 2024/3/9 6 唐德平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197,273 5.25 105,191 0.13 京坤投资 2021/9/9 2023/9/9 2022/3/9 2024/3/9 7 夏亚平 副总经理 2,565,000 3.21 64,773 0.08 京坤投资 2021/9/9 2023/9/9 2022/3/9 2024/3/9 8 邰坤 副董事长 2,565,000 3.21 310,909 0.39 京坤投资 2021/9/9 2023/9/9 2022/3/9 2024/3/9 9 葛彭胜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 89,645 0.11 京坤投资 - 2023/9/9 - 2024/3/9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