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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3-1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文冬梅、马志保、吴志刚三位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文冬梅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具体如下: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
    (一)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四)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审计委员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
查、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能够较好地完
成审计任务,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
    3.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 2020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
计费用为 55.0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 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