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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
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2 日的通知期限,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能够助力在氢燃
料电池行业的发展,提高公司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测试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认可
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
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合

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
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

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
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
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