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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4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01,5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60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2.001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00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傅仕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葛彭胜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
 1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3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4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